根据环保部、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开展〈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二五”规划〉终期评估与考核的通知》(环办发〔2015〕68号)要求,河北省环境?;ぬ昂颖笔》⒄购透母镂被崃峡刮沂』肪潮;ぁ笆濉惫婊闹掌谄拦拦ぷ?,组织相关部门和设区市(直管县市),按照评估大纲要求,对国家和我省环境?;ぁ笆濉惫婊械闹副旰腿挝裢瓿汕榭隹蛊拦溃崃逗妥芙崾∈泄婊凳┑奶氐愫途?,委托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技术支撑单位,编制完成《河北省〈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二五”规划〉终期评估报告》。
评估结果显示,环境质量指标已提前完成规划要求,化学需氧量、二氧化硫两项指标提前完成总量减排要求,氨氮、氮氧化物两项指标预计“十二五”末能够完成总量减排要求。评估报告近期已由省环保厅、省发改委联合签发,上报。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