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27日,省环保厅以冀环办字函[2017]417号文印发了《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“十三五”规划〉厅内任务分工》,将重点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,涉及厅机关各处室、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厅属各单位。任务分工方案的印发有利于各单位明确责任,形成合力推进规划实施。我院参与了分工方案的起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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